秋季班优惠标准-2015年
时间: 2015-09-11 08:33来源: 新王牌
为鼓励学生出勤和规范收费标准。制定如下优惠标准,全市统一执行。
年级 |
批次 |
缴费日期 |
优惠条款 |
初一至高三 |
第一批 |
2015/8/17(含)之前 |
一次性购买17次课,可获赠3次课 |
第二批 |
2015/8/31(含)之前 |
一次性购买18次课,可获赠2次课 |
优惠说明:
1、学生上课,先消耗的是其购买的课次,再消耗赠送课次。一次性购买以及获赠课次均为同一科目。
2、赠送的课次,只限秋季班使用,不管学生是否来上课,赠送课次均无法进行退转。
3、所有请假的课次费用,在该季度课程结束后统一结算。因教师请假,该次课给予退费。
4、学生也可按月付费,不享受任何优惠。课程中途更换科目不能享受优惠。
举例解说:
学生在秋季班第一批优惠期内总报读高二数学20次课(含17次购买课次和3次赠送课次),若秋季班实际该科目出勤19次课,有1次请假,则在课程结束时,该科目则无任何费用剩余。若秋季班实际该科目出勤是16次课,有4次请假,在课程结束时,该科目则只需退1次课费用,依次类推。
教师优惠:
广州市在职中小学教师(中专、技工和职中除外)子女:提交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、医疗证或会员证等及户口簿复印件,任何时候报名均可享受课时单价9折优惠。若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还可享受赠课优惠。
适用期限:
本标准适用于秋季班报名(2015年6月25日至2016年1月20日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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